点评:
社区 是遏制暴力的第一道防线
薛宁兰2001年3月中旬 沈阳的天气乍暖还寒。在女子监狱管教大队的会见室里 穿着厚厚的呢子大衣坐久了 还会感到寒气向周身袭来。已经在这所监狱服刑15年的翟玉琴被管教干部带来 很规矩地站在我的面前。当我们面对面坐下开始谈话时 我发现她不那么善谈 常常是问一句说一句。对当年杀夫的情境 她清楚地记着 却仍然是用简短的话语带过。或许多年的劳动改造 让十几年前受虐、杀夫的许多细节在记忆深处变得模糊、概念化了?
不过 在她断断续续的谈话中 我还是捕捉到了十几年前那场家庭“战争”爆发的前因后果 以及今天它带给人们的警示。
翟玉琴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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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闭塞的山村。80年代初期 村里经常有夫妻打架或者妻子不堪虐待自杀的事件发生。在这里 丈夫打妻子被人们习以为常。如果妻子一连生了几个女孩 对丈夫来说 是一件很不光彩 有损他在整个社区中男性尊严和地位的事。因此 将所有怨恨与不满发泄到妻子、女儿身上 是惟一能证明他男性威严的方式。在这样的环境里 人们(包括夫家人、娘家人以及邻居)不认为丈夫打妻子、虐杀女婴是侵犯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而是将妻子挨打的原因归咎于她生了女孩。就连受暴妇女本人也渐渐觉得自己有过错 幻想着为丈夫生一个男孩 来改变自己受暴的命运。翟玉琴生活的山村 还是一个奉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一古老法则的传统社区。面对丈夫多年的持续性暴力 翟玉琴寻求过离婚 但那只是许多受暴已婚妇女通常采取的无谓反抗。施暴的丈夫们不会轻易地让妻子摆脱他们的控制 当时的法律——1980年婚姻法 也没有在离婚问题上给予受暴一方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救助。另一方面 80年代初期 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支持系统几乎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问题上 当国际人权保护思想还没有广泛普及之前 整个社会的观念还深深受着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束缚。一个弱女子 她惟一能做的就是在这种依旧男尊女卑的社会和家庭结构中“忍”。当她的忍耐达到了极限 她又会去寻求其他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时 社区中人们通常的解决办法对她起着巨大的启示和指引作用。要么自杀 要么杀他。翟玉琴选择了后者。促使并支持她这样做的信念就是“杀人偿命”。
用暴力的方法解决暴力问题 绝不是当代法制社会崇尚的法则。杀夫的妇女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面对多年的牢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的法官们 同情这些妇女的遭遇 但通常会说:“再怎么着 也不能杀人啊!”的确 在常人眼里 受暴妇女 你可以在第一次受暴后就离开施暴者 回到娘家;你还可以离婚 毕竟我们实行着婚姻自由的法律制度 妇女在法律上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婚姻自主权 等等。但是 在相当多的人还不认为丈夫打妻子是违法犯罪 对受害者的社区支持系统还十分薄弱 相关的法律措施及制度还未建立的社会环境下 将妇女“以暴抗暴”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她们本人 是极其不公平的。我们应当在现有的社会法律结构中寻找妇女“以暴抗暴”现象的深层原因 从而构筑起反对家庭暴力的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 使“暴力”不再成为男性寻求解决家庭矛盾和女性维护个人尊严的惟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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