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人李一凡

访谈人范爱莲

访谈时间2002年3月8日

访谈地点湖南女子监狱

录音整理范爱莲

文稿编辑薛宁兰

李一凡,38岁,大专文化,原为中学教师。再婚后,不断遭丈夫殴打、性虐待以及行为控制,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帮助,未果。1995年某日晚,趁丈夫和继子熟睡之机,李将两人捆绑,先后用家中哑铃打死。事后自首,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服刑期间经过三次减刑,接受访谈时还有余刑10年。

我丈夫是被我杀死的。他性格暴躁,大男子主义,他自私,总是考虑自己,并且做事非常狠,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是对他不了解而结婚的。我是一名教师,我的爸爸妈妈也是教师。因为父母是老师,他们对我从小的教育都是很严厉的,我从小就认为男女之间交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在我读中专的时候,只跟那里的男生老乡讲话。如果有哪个男生老乡向我表示爱慕之情的话,我马上就不理他了,采取很极端的做法。所以,更不可能跟别的系的男生有什么关系,我觉得这是很丑的事情。由于跟男性接触不多,所以就不能了解他们的另外一面。我总以为,我怎么想别人也会怎么想,用自己的善良去看待别人。

我的第一次婚姻是不幸的

我的第一个丈夫是个医生。这次婚姻是为我父母结的。我爸爸妈妈的身体都不好,小时候我就经常看他们过节还要到医院里去打针。如果我找个医生的话,他就可以到家里来给我爸爸妈妈看病。本来我不太愿意和他结婚,因为性格不合,妈妈就说我不要只顾自己。当时我也没有什么经验,就是为了家里着想。有那么多父母之命的婚姻,不也都过得很好吗?父母很辛苦,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很好,父母能供我出来读书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就同意了。

当时,我只有20岁。如果不离婚,一辈子都很难受,所以在结婚5年后,我就同他离婚了。他性格很内向,没有打过我。因为他还活着,我不想讲他什么。离婚主要是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我在重点中学教书,也很忙。我们有了一个孩子后,我的事情就更多了。他在家里的时间很少,我对他这方面有些意见,又因为我的条件要比他好得多,他在外面就要表现出大男子主义:你们看我讨了一个这么好的老婆,我还可以在家里什么事情都不做——这能充分表现出一个做男人的尊严。可是这是不可能的。我又有工作,又要顾家,又要照顾孩子,我忙不过来。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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