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人杨秀秀

访谈人薛宁兰王涛

访谈时间2001年3月2日

访谈地点北京市女子监狱

录音整理王涛

文稿编辑薛宁兰

杨秀秀,36岁,农民。婚内9年,遭到持续的身体和性的暴力,丈夫经常酒后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她不同意或者不配合,就招致毒打。在1996年12月3日晚,当同样的事情发生时,她用裤腰带将丈夫勒死,后投案自首。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服刑。

我和我爱人是一个村儿的,结婚前彼此都挺熟悉。那会儿,大约是1985年左右,我们家条件不好,母亲早在我13岁时就去世了,父亲有病,姐姐结婚了,哥哥身体不好,我身体也不好,在我们村办企业花瓷厂上班,弟弟妹妹又小,我们家地里的活儿没人能干,他常来帮着干,一来二去的,他提出来跟我建立恋爱关系。其实,当时我不愿在本村(找对象),我觉得一个村儿的不好,有点儿什么事,娘家都知道了。可后来我考虑到家里这情况,他又常帮我们,就答应了。差不多相处了有一年吧,到1987年12月6日我们就结婚了。到1996年12月3日,我们结婚有9个年头。他爱喝酒,还常喝多了。一喝多了,就找茬儿打架。每回他都动手,打得挺厉害的。不能说天天打吧,但几乎就是这样。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回是在我们结婚刚刚一两个月的一个晚上,他喝了不少酒后去厂子接我下班。当时他满嘴酒气,说话特别难听。从厂里出来我说他:“你看你喝酒怎么那么没节制,一喝就喝那么多,你知道你那些话怎么说出来的吗?都带脏字。这个厂子净是大姑娘,小媳妇儿,听着多不好。”他一听就急了,嗔着我说他了,到家就打我,非让我说出来这话是厂子谁说的,还非要拽我上厂子找人对质。我印象里那是他第一次打我,打得挺厉害的,差点我都没命了。他长得挺高、挺壮的,拳打脚踢起来,我这身上粘哪儿哪儿青。最严重的时候,身上的青紫瘀伤个把月都下不去。

1988年6月我怀孕大约五六个月的时候,一天他从外面喝完酒回来在床上躺着,我做好饭叫他吃饭,他不动换。再叫他,他就烦了,我说他:“你爱吃不吃。你饿不饿啊,不饿就甭吃了。”他上来就打我,把我抓着从地上扔到床上,我爬起来就跑,那天还下小雨,我跑到二门处被他抓住,他提着我一条腿把我拖进屋去了,打得我……

(杨秀秀说不下去了。她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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