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人刘惠兰

访谈人张捷明

访谈时间2002年3月8日

访谈地点湖南省女子监狱

录音整理张捷明

文稿编辑王涛

刘惠兰,28岁,农民,小学文化程度。婚后1年多的时间,被丈夫残暴地殴打5次。两次怀孕都被丈夫用皮鞋踢流产。绝望中,用菜刀等凶器将丈夫砍伤。被当地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我生在农村。16岁时,初中只读了一个学期,就出去打工了。那时我在广东打工。厂子效益不好,不太理想,我就跳槽,去了几个地方。我们那里一般都是招工去的,一招工,就是几十个姐妹一起去。21岁的时候,自己谈了恋爱。父母也没反对,后来还是因感情不太和分开了。分开后,我的感情还是受到一点儿挫折,有三四年再没有接触情感的事。我是家里最小的,哥哥姐姐都成家了。妈妈那时到处为我找婆家。一直到24岁那年,我妈妈经媒人介绍帮我找了一个婆家,让我回来看一下。这个男的高高瘦瘦的。我妈妈说:“你身体比较单薄,农村重活比较多,找一个高大一点儿的比较好。”我说:“妈妈你看着同意了,我也就同意了。”我只是初次见面看了这个人,对他的秉性一点儿都不了解。我又回到厂里去做工,以后我们就通信。

媒人介绍的时候讲,他十四五岁时父母就双亡了,没有什么更好的家教,人还是聪明。我妈妈讲:“在农村,暂时困难一点儿不要紧,只要人聪明,能赚到钱就要得了。”我从小到大就听我爸爸妈妈的,好乖的,是一个乖女儿。我说:“妈妈,你和姐姐帮看的,如意了,我也就那个了(指同意)。你们是过来的(人),有眼光,我相信你们。”后来他和媒人(都)只是讲,在1990年的时候,他与人打群架在看守所呆了两个月。那时我就想:那是已经过去的事了,他在里面也受到了教育。我不在乎他以前,以后能好好做人,就要得了,不要像以前到处流浪啊。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他骗了我。他并不是打群架的事,他是抢劫。后来结了婚才知道,他被判了7年。1990年坐牢,坐满7年,27岁回来的。我领了结婚证回去时,听他二嫂讲,才知道他坐过牢。因为那时我很少去他家里,邻居也不会对我讲这样的事。我妈妈也不知道。媒人跟我姐姐很熟,就相信媒人说的话了。

我那时25岁,他28岁。后来我就(从广东)回来了。我们恋爱有四五个月的时间。恋爱期间,他表现得很好。比如:我帮我妈妈做事,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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