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来到大唐,他失去了很多,失去了许多旧日熟悉的一切,人和事物,他甚至用了很长时间才适应大唐的生活。

有时候李智也曾庆幸,幸亏以前学校管的严,不能在学校带手机,不然就手机这东西,没了都能让他受不了。

还有各种家用电器,美食,各种街上走过的穿着靓丽的女子。

李治是个很现实,很实际的人,他渐渐熟悉了这个时代,抛却一觉醒来,又回到未来的想法,融入其中,融入大唐,享受新的身份为他带来的一切,晋王,太子,一直到可以自称朕,李治渐渐疯狂的喜欢起这个时代,渐渐想紧紧拥抱这个时代。

这个时代让他兴奋,让他疯狂,让他挚爱,让他沉迷沉醉。

曾经厌恶的一切,比如封建糟粕,比如三纲五常,比如权势和压榨,比如人分为几等,下等人只能对社会顶层顶礼膜拜,卑躬屈膝,任劳任怨的耕耘和创造社会财富,只为了上等人更优渥的享受...

而现在,他却深深痴迷其中,他想让这个社会的底层过的更舒服舒适一些,更想作为顶层,应该说金字塔尖的自己更舒服,更无所畏惧,更舒坦。

原本的世界,作为李智,他其实没多大志向,小时候的经历,甚至让他有些自卑,他最大的愿望或者也就是毕业以后,能比较舒坦的走入社会,融入那个时代滚滚的时代洪流之中。

而在李治穿越之时,他的理想其实简单的只是鼓足勇气,去那位英语老师住的房间,和她坦诚相见。

直到来到大唐,作为李治,他才有了许多想法,许多需要去追求的东西,权力的极致,更加庞大的土地,异族的臣服。

而最让李治追求的,其实后世人早已总结的很好,女人,爱江山更爱美人。

他此时疯狂的喜欢起来,喜欢起自己曾经讨厌的一切。

万恶的封建时代,真好,有时候李智心中也有这般的感叹,很想站在山顶,狂喊一声,让高山回声,让所有生灵都听到。

他喜欢,迷恋,痴迷其中,这个时代给了他无数惊喜,无数珍惜,而这些珍惜之中,最珍贵的是爱。

各种各样的爱,其中有亲情,有友情,兄弟之情,父母之情,最让李治感觉深刻的却是男女之情。

深入骨髓,深入肌理纹路,深入心脏隔膜,深入他大脑最深处的神经回路。

此时樱花依旧如雨,李治的手抚过比江南萧家绣坊产的最顶级丝绸还要丝滑的身段。

那肌肤温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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