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前进大队的乡亲们还是比较淳朴的。

奈何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整个前进大队总共四百多号人呢,这里面就有不那么淳朴的,就见不得别人家发财,非要给别人家使绊子的。

“这头野猪是村北沈家发现的没错,但它不是村北沈家养的,它本来是凤凰山上的。凤凰山是属于集体的,按理来说,这头野猪就应该是属于集体的,是集体财产。既然是集体财产,那么甭管是村北沈家发现的,还是村南陈家发现的,都应该毫无保留的上缴给大队部,然后由大队部统一安排,平均分配给每个队员才是。凭什么其他队员只能分到一斤野猪肉,他村北沈家却能够分到好几百斤野猪肉?这不公平!”

说这话的,乃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姑娘。

理论上,正如这年轻姑娘方才所说的那样,凤凰山属于集体所有,源自于凤凰山上的野猪,确确实实应该归集体所有,不管是谁弄到的,都应该上缴给集体,再由集体公平公正的分配给个人。

但,这仅仅是理论而已,在很多时候,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却是另一回事。

前进大队地处偏僻,山高皇帝远,以沈福盛为首的领导班子又比较开明,并没有将大锅饭政策贯彻的很彻底,并不强求队员将自己私下里凭本事收入的财物上缴集体。

换句话说,在前进大队,凭自己的本事赚到的外快,上不上缴集体,全凭自愿。

在这种宽松的氛围之下,今天之前,整个前进大队,就不曾有队员主动上缴过自己在山上的所得——诚然,曾有队员上缴过自己逮到的野兔、野鸡等,但那不是自愿的,而是被人恶意举报,迫于无奈之下的选择。

正常情况下,对待山上的所得,前进大队的队员遵循的都是本地的老规矩——谁弄回来的东西,就归谁所有。

因此,这年轻姑娘方才所说,看似很有道理,其实不合规矩,她这是在强词夺理,故意找茬,成心给村北沈家找不自在呢。

不过,有一说一,这年轻姑娘虽然满嘴歪理,但人长得还挺标致的。

而且,身处农村的她,居然穿着一件很时兴的布拉吉,踩着一双九成新的中跟凉鞋。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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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里的真千金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雨中花慢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雨中花慢并收藏穿成年代文里的真千金最新章节第350章 身世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