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明回到南京城的时候,城内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逃到紫金山上负隅顽抗的清军士兵在那帮烟中恶鬼的无情屠戮之下基本死伤殆尽,只有少数比较机灵的看到黑衣军军士兵冲上来果断缴枪,保住了小命。

张勋所部就更加聪明了。这支苦命的部队跟着张勋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在南京和江宁之间来回狂奔了一个来回,那运动量都赶得上马拉松长跑了……不对,到江宁之后他们还跟第九镇狠狠地打了一仗,得知南京危急后气都没喘一口又火烧屁股的往回跑,这运动量,绝对超过马拉松长跑了。很显然,这些清军士兵并不具备马拉松运动员的体质,一个个累得跟螃蟹似的瘫在路边吐出一串串白色的泡泡,都不想动了。一支追击逃往江宁的清军的黑衣军小部队一到,这帮家伙十分干脆的缴枪投降,连象征性的抵抗都免了。

江浙沪联军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王有宏死于乱军之中,江宁守军阵脚大乱,又见张勋所率领的援军匆匆回撤,士气一浇千丈。陈其美趁机指挥联军发起猛攻,守军勉强抵挡了一阵子,终于宣告不支,开城投降了。

这意味着整个南京都已经落入革命军之手。

南京是拿下来了,但事情还没完,骤然接管这么大一座城市,需要处理的事情千头万绪,光是一个整肃军纪、恢复治安就够忙的了。拿下紫金山之后,李思明下令黑衣军全部撤出南京,在城外扎营,把城市交由警察团接管。

警察团是李思明在去年成立的,士兵年纪都在三十岁以上,有了家室的那种。这样的士兵上战场的话肯定不如那些十八到二十五岁的、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但是胜在处事稳重,上阵打仗不大行,但当警察倒也马马虎虎。跟黑衣军不一样,他们穿的是橄榄绿制服,戴黑色阔檐帽,只有手枪和少量步枪,以及催泪弹、烟雾弹之类非致命武器,没有重型武器装备。他们装备的是6.8毫米口径版本的毛瑟手枪,二十发弹匣容量,火力相当强大,精度也相当高,对付一般的小毛贼绰绰有余。如果这火力不足以压制歹徒,不要紧,他们还有霰弹枪,18.5毫米口径,一枪轰过去歹徒不死也残。如果连霰弹枪也搞不定,行,上狙击手吧,那些狙击手个个都是老猎户出身,枪法精准,又装备这个时代精度最高的M28狙击步枪,四百米内说打眼珠子绝对不会沾到眉毛!

这支部队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维持治安,抓捕犯罪份子,镇压骚乱。在仪征、浦口、滁州等城市,他们的能力已经得到了证明,已经有资格尝试着接受更艰巨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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