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歌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回想起那件事。

要是没记错的话,巷口那孙家要不了多久就得倒大霉。他家在毛纺厂工作的小儿子,因为在厂里面操作不当的缘故,导致一整批的纺织品出现质量残次,之后被领导追责,不仅丢了工作,据说还赔了一大笔钱。

一想到赔钱,李燕歌立马就想起这孙家好像发生这件事后,没多久就全家搬走了。具体搬到了那他不知道,也不关心,可是后来住进来另外一户人家,听他们说,老孙家是把房子卖给了他们。

当时李燕歌听到这个消息,欢喜了好几天,总算是告别了那臭烘烘的巷口,再也不用每天进出都要捂鼻子冲进去了。

现在仔细想想,看来是孙家那位应该是给厂里面造成了很大很大的损失,要赔偿的数目也是一笔天文数字,否则孙家也不可能选择把安身立命的房子给卖了!

要知道毛纺厂是国企工厂,好与坏都有国家兜底,正常情况下,在你的岗位上出现了少量残次品,一般领导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在厂里面上班的职工,都是正式职工,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年了,有些更是从毛纺厂建立就进厂的老工人,只是因为学历或者其他的原因没有得到升职的机会罢了,论资历就算是现在的厂长都没法跟一些老职工比。

而且就算有年轻人进厂,那也是父母辈把位置让出来的,在厂里面或多或少的都有那么点关系在,不会因为一点小毛病就被罚款或者开除。

除非是给厂里面造成了大损失,还是那种无法挽回的大损失,严重的才会被开除职工岗位,要求赔偿。

在如今这个年代,个人给国企单位造成了巨大损失,完全可以被定成损害国家利益这个大罪名,没钱赔偿的话,少说也得进去关个十来年,所以老孙家这回的祸事看来是真的不小啊。

没记错的话,应该也没几天就要发生了……孙家要卖房子,那自己是不是可以想办法弄点钱,把孙家那套房子给买回来?

李燕歌记得很清楚,1991年蓉城城改,当时给墨子巷定的拆迁方案,是按照每户的实际占地面积高于市场价进行赔付,或者是按照实际占地面积反还你等同面积的房产。不仅可以二选一,还可以两个都选。

三十年后蓉城的房价,在全国虽然排不上多前,可市中心一平米两三万还是轻轻松松的,特别是李燕歌知道他们拆迁后被迁移的小区可选择的位置,其中之一就有日后的春熙路太古里广场附近。

上辈子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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