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焦急地站在台下,极力眺望自己的五个队员,有什么话想从喉咙里蹦出来,但却欲言又止的便秘模样。
元柳鸣看他这模样都替他难受,上前便问他,“你咋了?又发生什么事了?”
孙利好一转头,看见是他,叹了一口气,把刚才陆思微出现,以及所说的话,一五一十地告知了元柳鸣。
元柳鸣越听越瞪大眼睛,“说什么!?哪有这么强词夺理的合同条款解释?这根本不合法!”
“不合法?”孙利好脸色灰败,“在资本面前,不合法也得合法。别忘了,人家有专业律师团队,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元柳鸣一听,哑口无言。
确实,不是说法律本身有问题,而是法律本来就是框定一个大框架,指向性比较模糊的规范文本,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具体怎么往里填细节内容,就看各人本事。
尤其是合同,合同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只要具备合同必备要素,签订双方是合法主体,内容也合法,权利义务都明确,双方签名画押后就可以成立,具备法律效力。
至于合同内容离谱,甚至是一方直接编造出合同内未注明事项,并不在管制的范围内。
毕竟,真要打起官司来,律师可以完全拿出一份伪造的行业内合同当作范本参考,并且振振有词地说,这是默认行规,是电竞职业选手应该知悉的常识,不存在欺瞒情况。
因为,像他们几个签的这个聘请合同,本身电竞职业选手就并不包括在传统职业里,所以对于电竞职业选手的聘请合同也没有像普通劳工合同那样有充足保障。
这就给了陆思微极大的钻空子的空间。
在私底下再走走关系,这离谱的起诉也就成了。
甚至不会在公众视线里翻起一丝涟漪。
资本家本身就通过金钱掌握着极大的话语权,连某些公权都可以左右,不然某个互联网公司的法务部,又怎么会被称作“东山必胜客”呢。
说到底,不是这合同不合法,是资本的力量,从来不肯合法。
和陆思微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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