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鹰旗帜,云卷云舒。

战场之上,惨烈狼藉,尸骸相撑,战马嘶鸣将士染血。

这一战,都蓝狼狈逃窜,远遁五原郡,麾下将士被黑鹰军斩首三万,重伤者不计其数。其帐下精锐金狼骑兵受到重创,突厥人心肝惧裂。

黄昏稍降,橘红色光芒落在染血的盔甲之上。

铜锏上的血还未干,一只手紧紧的握着。秦玉京坐在突厥士卒的尸体上,打开水壶,喝着水。

取下腰间挂着的小布袋,从里面掏出一把炒米送进口中嚼着。这是北晋军的干粮之一,虽然没什么味道,但是能够保存的时间很久,而且还可以放在热水中泡着吃。

在另一边还挂着一只布袋,秦玉京从里面拿出来一块羊肉干,虽然吃起来非常的硬,但是很咸,配着炒米和水,就像吃饭一样。

“有此食物,骑兵纵横大漠易如反掌,难怪将军敢越千里征讨都蓝。”

秦玉京看着手中灰乎乎的炒米,脸上露出笑容。

他听说这是昭王让太府寺铸造的‘铁锅’炒出来的东西,原料居然就是平常的粟米,简直不可思议。

那位昭王,真是军国大政无有不明啊。

“若有机会,该去火头营瞧瞧那个铁锅。”他轻轻一笑。

此番他们全军骑马出征,后勤还在后方,是故打败都蓝之后没有追杀,而是原地休整。

加入北晋军之后,他才真正明白一个完整的朝廷有多强,或者说北晋到底有多强大。

不谈其他,单是他一开始所在的新军,只要能通过选拔的,稍有武艺,表现优异者几乎都获得了重用。

每个士卒每月有一石粟米,三块银元的军饷,到月就发,绝不会拖沓一日。

此外,全军人人有马,而且都是辽东的战马。平常训练,肉食不绝,军纪更是无比严格。

如此完善的制度,难怪北晋轻而易举便解决了李法主等人,单是这份士气,便无人可挡。

“二哥,怎么在这儿,李将军要见你。”王伯驹走了过来,他身上背负长弓箭壶,甲胄血红,显然刚刚也是经历了一番血战。

秦玉京站起来,牵着战马,跟随王伯驹向着大营而去。在他们周围是正在打扫战场的士卒,一个个脸上都洋溢着胜利的喜悦。

“二哥,说实话,这一仗打得真痛快,杀突厥狗真是酣畅淋漓!”王伯驹笑道。

秦玉京将双锏负于身后,一手握着虎头金枪,枪尖上还染着血,另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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