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在美国康乃耳大学农学院读书时的主要科目是英语、植物学、德语、拉丁文、生物学、气象学、化学、种果学、地质学、《圣经》课等。
有趣的是,胡适学得最好的科目竟然是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这些似乎与他日后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著名领袖、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关系不大,甚至南辕北辙。
实际上,当年胡适的确曾经为自己在化学、生物学、植物学等“理科”科目方面的成绩欣喜万分,踌躇满志。
“化学试卷竟得百分。”“此次大考,生物学得九十五分,植物学得八十三分,殊满意矣。”胡适的英语也学得颇好,“英文试卷得九十一分,颇自喜也。”
不仅如此,胡适已经能够用英语演讲。这记载于1911年2月18日的日记里:“夜有学生会,余适值日,须演说,即以《虚字》为题。此余第一次以英文演说也。”
最令胡适头疼的大概是德语科目,“德文新读一书,甚苦多生字。”“连日读德文甚忙。”“考德文,甚不满意。”
除了应付这样那样的考试,还要参加学院例行的“农民周”的接待讲解的任务,胡适学习任务及其繁重,但他仍挤出时间读书写作。
随便翻一翻他的最初的留学日记,便可以看出他的学习内容是相当丰富而驳杂的,这正是胡适的求博的特色。
他读左传,读《荷子》,读柏拉图、读培根,读司各脱、大仲马、狄更斯的小说,读莎士比亚的剧本《罗米欧与朱丽叶》、《马克白斯》、《李耳王》、《享利四世》,读古诗十九首,读谢灵运、杜甫、王安石,读弥尔顿、济慈、歌德、海涅、华滋华斯。他研读拉丁文、法文、德文,看德文、法文的文学作品。他读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读世界艺术史。他一面认真写植物、生物、土、气象的读书报告,一面翻译农业科学小品文章,撰《康乃尔君传》、《本校发达史》。
胡适在留美期间十分勤学苦读,十分珍惜时间,他曾把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言“你爱生命吗?你若爱生命,就莫要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生命所由积成的原料”恭抄在日记扉页上。
他曾有一则“利用光阴”的日记:“有人赠我莎士比名剧享利第五,全书三百八十余页,用薄纸印之,故全书仅广寸有半,厚不及半英度,取携最便,因以置衣囊中,平日不读之唯于周上及电车中读之,约一月而读毕,此亦利用废弃光阴之法也。”这里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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