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坐骑培养感情,最好当然是同吃同睡,当坐骑完全习惯了你的存在,就没什么暴躁情绪了。

就是麦当肯发现,为毛今晚自家坐骑多了条假尾巴。

“这……”

尾巴随手一撸就拔下来了,看着尾巴前端的黑桃型横截面的塞子,再看看用鸵鸟装死技能的某龙,麦当肯觉得这龙太过分了,不好好滴用斯坦索姆家族祖传的98k收拾一下,怕是不舒服。

然后,就不知为什么,今晚的龙巢湿度很高……

在联盟除掉碍事大敌,开始苦逼的清剿与推进状态时,纳格兰那边,依然乱成一锅粥。

本来,萨尔一统数个大氏族,大有成为兽人版成吉思汗的气势。

本来,部落经过多个月的排雷,终于找到了诀窍——戈隆排雷大法。

没错,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大概率会成为自家的盟友。在麦当肯为奥妮克希娅和凯子杀了戈隆之王格鲁尔之后,格鲁尔那堆儿砸们见势不对,居然一转头就带着小弟投了部落。

他们翻过刀锋山,跑到赞加沼泽西北的部落营地,哭着喊着求入坑。

萨尔几乎是白捡了数百只实力强横的戈隆。

这些半岩石半生命体的巨型怪物,在排雷方面有特别的心得——它们能感应大地中不和谐的存在,然后……一脚踩上去。

对于兽人、乃至食人魔来说绝对致命的反坦克雷,戈隆踩上去也就是炸掉脚皮的地步。

没错,它们的脚板比花岗岩还硬,且相当厚。精英级戈隆的防御力更夸张。

就是这么厚血,它们才能肉身排雷。

大脚丫子踩上去就是一声闷响,像极了麦当肯小时候玩的摔炮。

就算戈隆偶尔被炸伤脚也没关系,作为半个土元素生物,他们只要歇息一两天,就能从大地里汲取足够的土元素,修补自己的脚丫。

眼看部落主力就要进入纳格兰地区,还这个兽人发迹之地一个朗朗乾坤,谁知道,幺蛾子又来了。

“怪物!巨型机械怪物——”

纳格兰很大,很乱,就算撒豆一样撒出大量部落盗贼探子,萨尔依然无法掌控纳格兰的全部状况。

毕竟只有高级盗贼才能在这纷乱的地区活下来。

不是说部落盗贼水平不行,能派出来的都是合格的探子,自然不会随便死在乱军当中。而是这地区有大量的元素怪,以及对潜行的盗贼很敏感的地狱犬。

在这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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