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过来的混沌部队是色孽的,不得不说,欧洲佬的军服还是挺适合他们自己的——尤其是出现在马林面前的这些士兵,他们穿着三角船帽,黑色的下开襟军服,红色的内底,还有黄色的衬衫,宽大的腰带,白色的紧身裤。

还有细剑,长矛与前装火枪。

非常标准的18世纪军人,只不过马林无法确认他们是什么人,因为他们太过追求完美了,衣服用上了金丝线,漂亮的金属面具覆盖了他们的脸部,漂亮的军靴甚至能够反射它们主人的下巴。

马林丢下了这些没有用的家伙,转而将注意力投下另一部分混沌。

那是一些罗圈腿的小矮子,穿着黄色的军服,虽然看起来也有精神,但是它们的身高还是限制了它们外表。

“又是他们,这些疯狂的黄皮矮人。”子爵皱着眉头说道。

“什么意思?”马林问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位子爵所说的黄皮矮人是什么意思。

“您看,他们穿着黄色的军装,个子又矮,虽然看起来和泰南人有点相似,但是您看孟先生,他比我还高一些,这些家伙根本就不是泰南人,所以我叫他们黄皮矮人,因为他们脾气又臭又硬,不怕死,就像是矮人一样。”

“不要用矮人来称呼这些疯子,虽然我挺好奇为什么它们也能够信仰那位。”马林说完,就看到对面的那些混沌已经开始准备进攻。

马林拿出了他的霰弹枪,走向防线的右侧——那些疯子,杀人狂和杂种组成的部队正在向着右侧移动。

“你们跟这些家伙打过吗?”马林问走在自家小领主身前的老凯斯。

这个老兵点了点头,他的脸色不怎么好,似乎是在这些家伙手里吃过亏:“打过,是非常厉害的对手,枪打得很准,说着我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拼刺刀也厉害,一个月前我们守的防线碰上过一次,差不多一个排的这些家伙杀了我们差不多六十多个新兵,老兵死了二十一个,大多都是在对射的时候死掉的,进了防线之后这些家伙打不过我们,因为我们有霰弹枪。”

是啊,比起有坂式步枪,霰弹枪在战壕里与近距离可是管用多了,这东西甚至不需要瞄准,对着目标扣动扳机就行。

“你们还有霰弹枪吗。”

“我们差不多还有十支,不过组成一个战斗队跟着您是没问题的。”老凯斯实话实说。

马林从自己的亚空间拉了二十把m1897霰弹枪——这东西是东部人类王国的军用采购霰弹枪,其实也是马林这边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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