粱十六和魏六被杀,却不是在大火的当天被杀,而是在第二天被杀,这个时间就有点意思了。

高明记得他跟随自家师父学习的时候,谢直特意说过,侦破案件,要考虑到很多的因素,动机,地点,动机……等等很多,其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现在,粱十六和魏六被杀在长安城的沟渠之中,因为长安城初春夜晚的温度很低,同时,沟渠之中还有水有冰,种种因素综合到一起,确实难以确定粱十六和魏六的具体死亡时间。

但是,仅仅差了一天的时间,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凶手既然要杀人灭口,为什么当时不杀人,还让灞水帮一方活了两个,让蜀地商行活了一个,放任他们多活一天,图啥?做善事吗?

自然不是!

在高明看来,估计那一船火药的爆炸,也出于杀人方的预料,他们有可能安排了人员在船上看管火药,但是一场爆炸之后,必然尸骨无存。

也就是说,杀人一方的人,即便在听到灞水码头的那一声轰响,恐怕就已经意识到大事不好,即便当时就想通过杀人灭口这种方式,来掩盖那一船火药的存在,估计也不知道杀哪一个去灭口。

结果,等到朝廷的监察御史出面了,他们才知道,原来昨天大火爆发之前,果然有人看到了那一船火药的爆炸,他们这才有了明确的目标,这才能杀人灭口!

高明想到这里,又仔细回头审视了一下自己的这个思维过程,仔细考虑之后,发现没有问题之后,这才琢磨下一个问题——

杀人一方,是如何确定粱十六是目击证人的?

显然,正是因为高明昨天早晨在灞水码头的调查,才让他们确定了这一点。

因为魏六也死了,就是明证。

当时的情况,历历在目。

高明那个时候还不知道那一船火药到底是谁家的,所以在问询粱十六的时候,特意将现在人等都轰得远远的,他们可能能看见粱十六跟高明说了什么,但是根本听不清到底说了什么。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了。

他们听不清,只能靠猜测。

当时在高明身边的,除了周全、刘安之外,只有粱十六和魏六。

粱十六是目击者。

魏六不是,但是魏六离得近,所以即便他不是目击者,他也能完整地听到粱十六说的话。

既然要杀人灭口,除了要杀粱十六之外,自然也要杀掉魏六。

粱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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