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也。”应劭答曰:“夷俗:得人头,斫去脑,驳其面肉,留置骨,编齿作绳,制成假面,战时佩戴,如有神助。猴头类人头也。不食人头,故喜猴头。”

“蛮夷皆有类似习俗。”蓟王言道:“取整张犀皮制甲,亦自诩如有神助。”

“主公明见。”应劭又道:“山夷入港互市,期间欲杀猴取脑。见猕猴惊怖,叫声凄惨,便有汉人船夫出言相劝。遂生争端,引双方撕斗。山夷败退,后携众下山报复,又被守卫乱箭射回。如此反复,山夷多有死伤,结成血仇。”

“汉人不食猴头。故心生不忍。然对山夷而言,猢狲犹如猪狗。杀猴熬羹,习以为常。”郭嘉言道:“料想,下山互市山夷中,必有王者。”

“乃山夷王子。”应劭肃容下拜:“东掾,果然足智。”

蓟王遂问:“为今之计,该当如何。”

“解仇不难。”郭嘉答曰:“明庭先前言道:‘山夷战得头,着首还中庭,建一大材,高十余丈,以所得头差次挂之,历年不下,彰示其功’。”

“然也。”应劭欣然点头。

郭嘉笑言:“悬首中庭,明示于众;历年不下,彰示其功。乃勇者也。换言之,山夷亦重豪勇之辈。如此,只需于港口闹市,建一高台,命军中健勇守之。言,凡有山夷得胜,汉人自当赔礼认错。”

应劭笑问:“若无人能胜,又当如何?”

郭嘉言道:“无人能胜,乃天意如此。天命不可违。山夷当俯首称臣,不得再犯。”

戏志才赞道:“此计甚妙。料想,山夷必倾巢而出,奋勇来战。高台之上,众目之下。一招一式,高下立判。”

郭嘉又道:“若主公命宫姬出战。则事半而功倍。”

蓟王心领神会。从应劭之言不难看出。此时夷洲野人,尚还处在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其“各号为王,分划地民,各自别异”。足见山夷并无统一组织,更无国家概念。乃是以氏族或部落为单位,从事生产、生活。婚姻上乃是母系制的从妻居,“对偶婚制(注①)”。生产力十分低下。虽有铜铁,却不知利用,冶铁、锻造等,先进技艺,几乎为零。仍使用磨制石器并骨角为工具和武器。喜食腌鱼,会酿酒。有凿齿、猎头、穿耳等原始部落习俗。

传闻,某些习俗在现代仍有留存。

作为大汉一藩。守护初火的帝国诸侯王。焚尽莽荒,薪尽火传。蓟王刘备责无旁贷,舍我其谁。

话说,与后世相比。时下蛮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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