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衫搭在尸体上,把那开膛破肚的惨象遮了,百官这才敢凝神细瞧。

只见衣衫心口处的血点比红豆粒小得多,眼稍花些的都瞧不太清楚,真不知这血点儿是如何被注意到的。

“拿块白布来。”暮青对堂外的衙役道,那衙役不知她要白布何用,但还是从命行事了。半晌后,衙役捧了块布回来,暮青将白衫拿起,把刚要来的白布盖在了尸体上。

这白衫是重要的物证,她不想开膛破肚的尸体弄脏物证,因此只能要块新布盖着尸体。她接下来要说案,可不想百官避着尸体不看,所以只好要块布来把开膛之处盖住。

“证据往往在细微处!”暮青将尸体盖住后,便将那白衫展开,看着那血点儿道,“验尸不是只验尸体,死者的衣物及随身携带之物上都可能有破案的证据。我数日前去义庄验尸,为死者宽衣时就看见这血点儿了。当时人已死了六七个时辰,胸前密布尸斑,颜色紫红,正巧遮了胸口处细如针孔的伤痕,因此很难验出,但衣衫上仍然留下了罪证,只要心细,不难发现。”

心细,这话说得容易。

这少年胆大,大到敢剖尸取心,但也心细,细到连衣衫上针眼儿般的血点儿都能发现。

如此胆大心细者,世间能有几人?

元修总算是知道暮青今日为何非要剖尸了,人被飞针所杀,针在心内,不剖尸取心便难见真相。如果她一开始便向百官指出这衣衫上的血点儿,告诉他们奉县知县的心里扎着根针,想必他们定不将这血点儿当回事,到时人人质疑,你一言我一语,还不知要吵吵到何时。她不提证据,先取凶器,百官见了那针,回头再看那衣衫上的证据便会哑口无言了。

一件事,先做与后做,形势会大不相同。

她为解此案煞费心思,步步皆有其用意,因此他相信她在其余的事上也有她的用意。

“你当时就发现此事了,为何当时不说?”元修问。

这一问,百官也觉得奇怪,这些日子外头都传言奉县知县是猝死的,在刑曹里奉职的仵作是唐家人,这老仵作验了大半辈子的尸,他说人是猝死的,暮青去过义庄后也没有别的话传出来,因此原本觉得奉县知县是被灭口的人也都信了猝死之说。

既然她当日就发现人非猝死,为何要瞒着不说?

“那时说了没用,人都没到齐,好戏如何开演?”暮青这话没人听得懂,她却站起身来,转身看向那老仵作,问,“你说是不是?”

这话问得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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