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圣活动的意义

在一段修道院的经历之后,马丁.路德得到了一个(徒步)旅行去圣城罗马朝圣的机会。罗马城是当时天主教的宗教活动中心和圣地。

现代社会中,伊斯兰教还保留着较完整的(麦加)朝圣传统。以我自己的片面了解,基督教中也有时会组织一些朝圣活动,但那种意义已经是一种纪念性质的。现代基督教的理解是神是无所不在的,神的殿就是我们的身体,神最终会住进基督徒的心中。这种理解是符合《圣经》经义的。所以现代的基督徒并没有必要跑到一个地理位置上的圣城去朝拜神。自从基督耶稣宣告?的国在天上的那一刻起,地上的耶路撒冷“圣城”已经完成了其意义。

这种地理位置上的朝圣,意义上却是追随神的一种精神活动。不可否定,朝圣活动本身是有积极作用的,因为有意义的精神活动往往要与实际的行动联系起来。比如有一类现代还在流行的“亚伯拉罕式”朝圣活动,是顺着当初神召唤亚伯拉罕的路线旅行,体验当时在旷野中仅靠牧羊维生的亚伯拉罕,如何忠诚地听从神的呼唤,不辞艰难地追随神。人都有一个“Comfort-Zone”(舒适区),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个舒适区就是我们的家。对于暂时不信神的朋友来说,就是我们要有勇气离开这个舒适区,顺应命运的召唤,去做一些挑战我们人生的事情(比方说去搞一个创业公司,或者在90年代时,离开政府单位下海经商等等)。其实离开舒适区不一定是地理上的和环境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如基督徒应该坚持灵修和参加教会活动(好像运动员要坚持锻炼一样)。基督徒应当视生命为一个由神浇灌的活的源泉。

马丁.路德大概是满怀希望地踏上了这段路程。这样的“恩遇”在他的年代大概也是比较特殊的。我们可以想像,马丁.路德的艰苦的修道生涯为他“挣来了”这样的“恩遇”。他衷心期望在这段路程上找到那种与神亲近的感觉。然而当时的罗马城却带着一种强烈的“世俗的腐朽气”,这让他不由得感到深深地失落。

(二)如何对待天下乌鸦一般黑?

据说要带领最近到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信教已经越来越难了。早期到美国的留学生因为贫穷,经常需要教会的帮助。有一点是可以坦然推介给留学生的,那就是到了美国后,若有生活或精神上的困难,教会是一个重要的提供各种帮助的资源。而现在的留学生,有些人比较有钱,觉得很多事情都可以靠钱打发;有些人则在人际关系上持有较强烈的防范心理;有些人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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