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骄犬》的稿子之后,如果照着我的个性和习惯,肯定是乖乖的将「所爱非人」系列第三本写下去,这是金牛的基本个性吧?按部就班,有原则,不喜欢变动,而且固执。

没错,固执,像头牛一样,表面嘻嘻哈哈的,骨子里可严厉了,什么事就只有一个标准──「就是要这样」,从没想过「如果不能这样」,所以,一旦面临「根本无法这样」时,就只会抓狂地大喊:「怎么会这样?」

咳,我不是在绕口令,而是突然觉得我这人还真不知变通,只知道一步一脚印,就从来不会来个大跳跃或单脚蹬行,连一点投机的心都不想要(看清楚,不是不会,是不要),总是要很辛苦很辛苦地走完眼前的路,然后,累个半死。

这么多年来,我发现我就是用这种态度在写稿,从一而终(这句成语好像不用在这里),不完成绝不干休。

但这一次,我把「野凤」抛下了!甚至,很想把「恶貂」也搁置……

因为,我还真喜欢「英雄帮」这一帮子人,他们不是厉害角色,可是却很有趣,有点贪生怕死,有点胆小怕事,勇气?不够;胆识?没有,根本称不上英雄,但,不是英雄又如何,这年头啊,当英雄太危险啦!还是当凡人就好。

英雄,就留给那些男主角去争吧!

只是哪,也不知是否野蝎大,想得太多,这本「前传」可把我折腾得够惨了,前面写得开心,完全不顾后果,一直把关键重点压着不谈,结果,到后头可就遭殃了,一堆故事要说明,一堆转折要解释,还有一堆「爱情」等着谈……

更重要的是,既叫「前传」,就表示故事还未真正开始,而名为「群雄乱舞」,则更表示后头还有一堆人排队等着出场。

知道我在说什么吗?没错,就叫自讨苦吃。

想轻松点,就别弄个这种系列出来啊,我这「非得要怎样」的老毛病就是改不了,导致最后这半个月神经,差点疯掉。

现在,终于完稿,再回头看看整个故事,突然觉得,我好像不是在写爱情小说,怎么里头爱情成分这么稀薄?

因为,「英雄令」才是这本书的主角!傅攘之和冯小彧齐声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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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真的是这样吗?

是真的。英雄帮同声吶喊。

呃……

好吧!大概,可能,或者,也许,是我太专注在「英雄令」上了,我会谨记在心,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由于必须自我反省,这次序文就到此为止。

至于接下来要写哪一个系列?

我也不知道,就随心随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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